「宏利環球基金-新興東歐基金」終止及清算通知
一、謹通知「宏利環球基金-新興東歐基金」因當前東歐經濟及地緣政治狀況,境外基金機構董事考量股東之最佳利益,決定清算本基金,將於2025年12月16日生效(下稱「生效日」)。
二、依宏利投信通知,本基金自2025年12月8日最後交易截止前,得申請申購、買回或轉換交易,於交易截止時間後,將不再接受股東之申購、買回或轉換請求,原設定之定期(不)定額契約亦終止扣款。
三、本基金之投資組合所持有俄羅斯證券,由於遭受經濟制裁,其正常交易及估價受到不利影響,目前估價價值為零。若俄羅斯證券於生效日後仍無法正常交易及估價,則該等俄羅斯證券將繼續由存託機構依據本基金目前之保管安排進行保管,直到得進行估價及變現為止。若俄羅斯證券於生效日後以高於零之價值出售,則出售俄羅斯證券之任何淨收益(扣除相關交易成本、稅費等之後),連同(若有)準備金之超額部分將依照其於生效日持有之本基金股份比例分配予於生效日仍投資本基金之股東。因此,若投資人於交易截止時間前買回或轉換您於本基金之持股,將不會收受任何該等收益。
四、本基金之終止與清算業經2025年8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1441號核准,並經盧森堡當地主管機關於2025年8月28日核准。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