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系列股票型基金月配息級別投資人之款項給付相關事宜

2025年07月07日

 

一、依野村投信通知,其總代理之高盛系列股票型基金月配息級別之配息,就其114年4月份之配息基準日於當月應為114年5月5日,對應之除息日為114年5月6日乙事。

 

二、野村投信對未能適當傳達上述日期之疑慮,將給付於114年5月5日贖回及轉換出高盛系列股票型基金月配息級別之客戶,給付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 依據您實際所贖回基金之單位數乘上每單位給付金額;

 

(二) 轉換出高盛系列股票型基金月配息級別之給付金額計算,將以原轉出之高盛系列基金與轉入之高盛系列股票型基金月配息級別之息值相比較,(1)若原轉入基金所獲得之配息金額低於轉出基金,野村投信將給付兩者之配息差異金額;(2)若原轉入基金所獲得之配息金額已高於轉出基金之配息,將不再另行給付。

 

三、在此特別提醒,上述款項給付乃是基於野村投信的商業善意,而非境外基金配息所得,故依法須列入客戶之其他所得項下,並將於明年初開立扣繳憑單。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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