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系列旗下之四檔子基金擬併入至法巴系列基金 SICAV旗下子基金及召開特別股東大會通知
一、謹通知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系列旗下之四檔子基金(下稱「被合併基金」)擬併入至法巴系列基金SICAV旗下子基金(下稱「接收基金」),擬於2026年7月16日上午10:00至上午10:45(愛爾蘭時間)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就下列基金合併案進行表決。各子基金之合併明細如下:
(一) 「安盛投資管理日本股票基金」擬併入「BNP Paribas Funds Sustainable Japan Multi-Factor Equity」(未經金管會核准於台灣募集及銷售之基金);
(二) 「安盛投資管理日本小型企業股票基金」擬併入「法巴日本小型股票基金」;
(三) 「安盛投資管理亞太(日本除外)股票QI基金」擬併入「法巴亞洲(日本除外)股票基金」;
(四) 「安盛投資管理美國股票QI基金」擬併入「BNP Paribas Funds Responsible US Multi-Factor Equity」(未經金管會核准於台灣募集及銷售之基金)。
二、本合併案之目的係為更有效追求被合併基金之投資目標及投資策略,並使投資人受益於基金規模經濟,故擬將具實質相似投資策略之基金進行合併。與本次合併及資產移轉相關之費用,包括召開股東會及準備、執行合併之相關費用,均由經理公司負擔。
三、如投資人不欲成為接收基金之股東,得於交易截止日前申請免手續費買回或轉換其持有之被合併基金單位。被合併基金之暫停申購或轉入及暫停買回日,日程詳如下:
(一) 最後受理申購或轉入被合併基金之截止日為2026年10月29日;
(二) 為配合合併程序及資產移轉作業,自2026年10月29日(買回截止日)起,將暫停受理被合併基金之買回交易;
(三) 所有未於買回截止日前買回其持有單位之投資人(包括投票反對合併案或未參與投票之投資人),於合併生效後將成為接收基金之股東。
四、本次基金合併預計於2026年11月6日生效,尚須經各被合併基金特別股東大會75%以上表決權同意後始得生效。(註:「本合併案業經境外基金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惟尚未經金管會核准(包括投資人通知書之內容)」)。
五、本次基金合併案相關內容及特別股東大會召開通知書,請詳附件:
「安盛投資管理日本股票基金」擬併入「BNP Paribas Funds Sustainable Japan Multi-Factor Equity」
「安盛投資管理日本小型企業股票基金」擬併入「法巴日本小型股票基金」
「安盛投資管理亞太(日本除外)股票QI基金」擬併入「法巴亞洲(日本除外)股票基金」
「安盛投資管理美國股票QI基金」擬併入「BNP Paribas Funds Responsible US Multi-Factor Equity」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