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全球優先順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等共3檔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14條規定

2026年06月16日

 

一、依群益投信通知,其經理之「群益全球優先順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群益全球策略收益金融債券基金」及「群益時機對策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等共3檔基金(以下稱旨揭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修訂,業經金管會115年6月9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3289號函核准,詳如附件

 

二、本案係依據金管會114年12月16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85593號令規定及配合實務作業所需,調整投資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投資比例限制。

 

三、旨揭基金修訂後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14條,自115年8月10日起生效。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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