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隆奧系列基金臨時股東大會續行召開通知
一、瑞士隆奧系列基金由於在盧森堡時間2026年5月20日上午10時召開之股東臨時會因出席人數未達法定人數,無法就議程有效進行審議,瑞士隆奧系列基金董事會將於2026年6月10日上午10時整(盧森堡時間),於盧森堡大公國L-1319 Luxembourg, 101, rue Cents 之公證人 Maître Henri Hellinckx 辦事處舉行臨時股東大會,並由盧森堡公證人見證,以審議並表決以下議程:
唯一決議案
修訂章程第21條如下:
(一) 插入新增之第(5)及(6)項,列出本公司所有可用之流動性管理工具;
(二) 修訂關於贖回限制之第(7)項(原第(5)項),以刪除現行七個評價日之限制。
(三) 根據上述第(ii)項對第(7)項之修訂,刪除關於贖回總額超過子基金淨值10%時的相關說明。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三、依據公司章程第29條以及經修訂之1915年8月10日盧森堡商事公司法第 450-3(2)條之規定,本會議就章程修訂擬議案進行有效審議無須達法定人數。
四、該唯一決議案須經本會議有效表決權至少三分之二(2/3)之同意,方為有效通過。有效表決權不包括股東未參與表決、投棄權票、投空白票或無效票之股份所附帶之表決權。
五、每股享有權投票一票,股東得親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
六、多數決要求及投票權應根據2026年6月4日午夜(盧森堡時間)股東名冊中所記錄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為準。
七、若投資人對於本次會議之相關議題有任何寶貴意見,惠請 投資人於2026年6月1日前回函予本公司,俾利彙整並轉寄予該公司。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