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元大得利貨幣市場基金」及「元大得寶貨幣市場基金」等三檔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其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
一、依元大投信通知修正其所經理之「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元大得利貨幣市場基金」及「元大得寶貨幣市場基金」等三檔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其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
二、旨揭三檔基金係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開放式貨幣市場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修訂追加募集條件,由原申請日前五個營業日平均已發行單位數占原申請核准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調整為原申請(報)日前五個營業日平均已發行單位數占原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三、本次修訂事項自115年4月16日起生效,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