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隆奧系列基金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一、謹通知瑞士隆奧系列基金董事會(下稱「董事會」)將於2026年5月20日上午 10時整(盧森堡時間)在盧森堡大公國 L-1319 Luxembourg, 101, rue Cents 之公證人Maître Henri Hellinckx辦事處舉行之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並由盧森堡公證人見證,以審議並表決以下議程:
唯一決議案
修訂章程第21條如下:
(一) 插入新增之第(5)及(6)項,列出本公司所有可用之流動性管理工具;
(二) 修訂關於贖回限制之第(7)項(原第(5)項),以刪除現行七個評價日之限制。
(三) 根據上述第(ii)項對第(7)項之修訂,刪除關於贖回總額超過子基金淨值10%時的相關說明。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三、根據章程第29條及經修訂之1915年8月10日盧森堡《商業公司法》第450-3(2)條之規定,召開本會議以有效就建議之章程修訂進行審議,需有代表本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之法定人數*下稱「法定人數」)出席。若第一次會議未能達到法定人數,將另行召集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就相同議程進行審議與表決(下稱「續開會議」)。續開會議之召開將無任何法定人數限制。
四、唯一決議案須經出席會議或續開會議並有效投票之票數至少三分之二的贊成票方可有效通過。投票總數不包括股東未參與投票、棄權、投空白票或廢票之股份。每股享有權投票一票,股東得親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
五、股東之法定人數、多數決要求及投票權,應根據2026年5月15日午夜(盧森堡時間)股東名冊中所記錄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為準。
六、若投資人對於本次會議之相關議題有任何寶貴意見,惠請 投資人於2026年5月8日前回函予本公司,俾利彙整並轉寄予該公司。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