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中國貨幣市場基金」已達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條件

2026年03月30日

一、依據富邦投信通知,所經理之「富邦中國貨幣市場基金」於民國115年3月24日因符合基金信託契約第2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貳億元,應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二、俟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辦理後續清算程序,清算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程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通知。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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