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境外基金系列修訂公開說明書事宜
一、謹通知安聯環球投資基金-盧森堡系列,擬修訂基金公開說明書,主要修訂項目如下,自民國115年3月23日起生效:
(一) 投資經理變更
1. 「安聯歐洲小型股票基金」:由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與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chweiz) AG共同經理。
2. 「安聯全球礦金資源基金」: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3. 「安聯智慧新能源基金」: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二) 投資目標及投資限制之變更
1. 「安聯全球浮動利率優質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投資目標調整為「本子基金旨在依據E/S 特色,從全球浮動利率債券獲取收入」。
2. 「安聯歐洲多元投資風格股票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限制新增「適用CPF 投資限制」及「適用台灣限制」。
3. 「安聯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限制新增「適用台灣限制,但相關非投資等級投資限額除外」。
4. 「安聯全球高成長科技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限制新增「本子基金最多10%資產可投資於中國A 股市場」及「本子基金為註冊FPI 」。
5. 「安聯綠色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安聯SDG永續歐元信用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分類標準相符投資最低限度比例」調整為5%,並配合調整子基金「締約前資訊揭露文件」之「投資策略之必備要素」。
6. 「安聯亞洲不含中國股票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原名稱:安聯新興亞洲股票基金0變更基準指標為「MSCI Emerging Markets Asia Excl. China 10/40 Total Return Net」,並配合調整基金「締約前資訊揭露文件」之「指定特定指數作為參考指標」。
(三) 「安聯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變更交易截止時間為「任一交易日的CET或CEST上午十一時。
二、詳細修訂內容及適用子基金,請參考附件,並可於變更生效日起參考最新版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