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境外基金系列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開會事宜
一、謹通知安聯環球投資-盧森堡系列基金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開會事宜:
(一) 由於2026年1月23日舉行之本公司臨時股東會未達法定出席人數,安聯環球投資-盧森堡系列基金(以下稱「本公司」)謹訂於中央歐洲時間(CET)2026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台灣時間2026年3月9日星期一晚上9時30分),假本公司登記營業所6A, route de Trèves, 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召開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二) 討論及表決事項:
1. 修訂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以下稱「公司章程」),以納入有關流動性管理工具(Liquidity Management Tools,簡稱LMTs)之相關適用條文,並確保符合(i) 2024年3月13日發布之指令2024/927,該指令修訂了2009/65/EC指令(即「UCITS指令」),內容涉及委任安排、流動性風險管理、監管報告、託管及保管服務之提供,以及另類投資基金之貸款業務;以及(ii)其他相關且適用之監管要求。因此,將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7、8、9、9a、11、12a、12b條之內容。
2. 修訂公司章程,以納入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於2017年6 月14日頒布之(EU)2017/1131號「貨幣市場基金規例」(Regulation on Money Market Funds)之相關條文,並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5、7、8、9、11、12、12a、18、32條,以及第4條之公司宗旨。
3. 修訂公司章程,以反映經修訂之1915年8月10日《盧森堡商業公司法》(Luxembourg Law of 10 August 1915 on commercial companies),並作出其他若干次要修正;因此,將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2、5、6、10、11、12a、12b、14、17、18、19、22、23、24、26、27條之內容。
二、詳情請參閱附件。
三、若投資人對於本次會議之相關議題有任何寶貴意見,惠請 投資人於2026年2月26日前回函予本公司,俾利彙整並轉寄予該公司。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