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契約並贖回【母子鎖利GO】契約解約金如何收取?
終止契約並贖回【母子鎖利GO】契約解約金如何收取?
【母子鎖利 GO】契約規則認定係指新申購或加碼申購母基金交易日後之 180 天內即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者,即為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
本公司將根據有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之母基金原始申購金額收取解約金,費率為 0.6 %。
解約金=有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規則之原投資總金額 * 0.6% * 匯率,匯率依照系統進行贖回作業時所能取得之最新集保申購匯率
解約金費用僅收取新台幣:
(1)投資境外基金者,將額外於您約定的台幣扣款帳戶中扣款。
(2)投資境內基金者,請將解約金費匯入中租投顧指定帳戶。
終止契約並贖回【母子鎖利GO】契約後,何時可以收到贖回款?
經本公司基金交易平台近期統計,從贖回下單日起算,
境內基金贖回款入帳作業日曆天最短為 4 天,最長為 19 天,平均為 7 天;
境外基金贖回款入帳作業日曆天最短為 3 天,最長為 15 天,平均為 6 天;
不同基金公司,不同銀行,不同幣別等因素皆有可能影響贖回款入帳作業時間, 若遇市場或基金註冊地或基金公司或集保休假,可能延長贖回款入帳作業時間, 實際入帳日依集保提供資訊為準。
終止契約並贖回作業說明如下: 贖回作業說明如下:
[情境 1]無在途交易且無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
營業日當日(假設為T日) 13:30 前完成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者,將於 下一營業日( T+1日) 進行贖回作業。
舉例:假設 1, 2 日皆為營業日,則1日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將於2日下贖回單。
[情境 2]有在途交易,無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
所有贖回作業將在完成在途交易後(假設為T日)之 下一營業日( T+1日) 執行,實際交易完成進度依集保提供資訊為準。
舉例: 假設 1, 9, 10 日皆為營業日,投資人於1日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9日時所有在途交易完成,將於10日下贖回單。
[情境 3]無在途交易,但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
營業日當日(假設為T日) 13:30 前完成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者,將於 下一營業日( T+1日) 進行贖回作業,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者,本公司將根據有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之母基金原始申購金額收取解約金費用。
(1)投資境外基金者
營業日當日(假設為T日) 13:30 前完成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者, 將於下一營業日( T+1日) 進行贖回作業並收取解約金費用, 解約金費用扣款成功後,當日執行贖回契約庫存的其中一筆母基金, 其餘庫存母基金和子基金於 再隔一營業日( T+2日) 贖回。
若下一營業日( T+1日) 解約金費用扣款失敗,則不執行贖回作業; 扣款失敗者欲贖回須重新申請贖回; 重新申請贖回時,系統將重新判定申請時是否違反母子鎖利 GO 契約期限。
■ 舉例: 假設 1, 2, 3, 4, 5 日皆為營業日,則1日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 將於2日扣取解約金成功後下贖回單, 2日僅贖回契約庫存的其中一筆母基金,將在3日贖回剩餘契約中所有母基金和子基金庫存單位數。
承上,若2日解約金費用扣款失敗,則不進行贖回作業,投資人須重新申請贖回時, 系統將重新判定申請時是否違反契約期限。 假設投資人於3日重新申請贖回,仍違反【母子鎖利 GO】 契約期限, 將於4日扣取解約金費用後下贖回單, 4日僅贖回契約庫存的其中一筆母基金,將在5日贖回剩餘契約中所有母基金和子基金庫存單位數。
(2)投資境內基金者
將於下一營業日( T+1日) 進行贖回作業,包含契約庫存所有母基金與子基金, 同時以信件通知投資人應匯解約金費至本公司指定帳戶資訊。
[情境 4]有在途交易且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
所有贖回作業將在完成在途交易後(假設為T日)之下一營業日( T+1日) 執行,實際交易完成進度依集保提供資訊為準。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者,本公司將根據有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期限之母基金原始申購金額收取解約金費用。
(1)投資境外基金者
在途交易完成日為 T 日,將於下一營業日( T+1日) 進行贖回作業並收取解約金費用, 解約金費用扣款成功後,當日執行贖回契約庫存的其中一筆母基金, 其餘庫存母基金和子基金於 再隔一營業日( T+2日) 贖回。
若下一營業日( T+1日) 解約金費用扣款失敗,則不執行贖回作業; 扣款失敗者欲贖回須重新申請贖回; 重新申請贖回時,系統將重新判定申請時是否違反【母子鎖利 GO】契約規則。
■ 舉例: 假設 20, 1, 2, 3, 4, 5 日皆為營業日, 投資人於 20 日申請[終止契約並贖回],1日時所有在途交易完成, 將於2日扣取解約金費用成功後下贖回單, 2日僅贖回契約庫存的其中一筆母基金,將在3日贖回剩餘契約中所有母基金和子基金庫存單位數。
承上,若2日解約金費用扣款失敗,則不進行贖回作業,投資人須重新申請贖回時, 系統將重新判定申請時是否違反契約規則。 假設投資人於3日重新申請贖回,仍違反【母子鎖利 GO】 契約期限, 將於4日扣取解約金費用後下贖回單, 4日僅贖回契約庫存的其中一筆母基金,將在5日贖回剩餘契約中所有母基金和子基金庫存單位數。
(2)投資境內基金者
在途交易完成日為 T 日,將於下一營業日( T+1日) 進行贖回作業,包含契約庫存所有母基金與子基金, 同時以信件通知投資人應匯解約金費用至本公司指定帳戶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