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基金-新興歐洲股票基金」、「摩根基金-中國基金」及「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自107年12月14日合併「摩根基金-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基金」等基金相關事宜
一、「摩根基金-新興歐洲股票基金」、「摩根基金-中國基金」及「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下稱存續基金)自107年12月14日(下稱生效日)合併「摩根基金-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基金」等基金(下稱消滅基金),消滅基金之最後交易日(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為12月11日,合併後恢復交易日為12月17日,基金明細請參照以下表格:
消滅基金 |
存續基金 |
摩根基金-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基金 |
摩根基金-新興歐洲股票基金 |
摩根基金-香港基金(台灣已終止顧問或銷售之下架基金) |
摩根基金-中國基金 |
JPMorgan Funds - Emerging Markets
Bond Fund(未曾在台募集及銷售基金) |
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二、有關消滅基金相關作業事宜如下:
(一)消滅基金自107年10月12日(含當日)起暫停接受投資人之新申購(包含單筆申購、轉申購、小資Happy扣、日日扣、定期定額),原已投資消滅基金之投資人於12月11日(含當日)前得辦理贖回、轉換交易。
(二)為維護消滅基金既有之定期定額投資人權益,申購消滅基金之投資人可繼續投資至12月11日(含當日),本基金網將於12月17日起,依投資人原設定之日期及金額主動移轉至合併後之存續基金繼續扣款。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