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資金系列基金新任總代理人之正式移轉生效日公告
108年5月1日為利安資金系列基金正式移轉生效日,自移轉生效日起,由新任總代理人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投信」) 負責處理該系列基金之申購、買回、轉換及其他相關事宜,惟基金投資人之權益不因移轉總代理人而受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