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境外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變動事項通知

2019年08月08日

20197月份「摩根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已經盧森堡主管機關核准,主要變動內容如下:

 

()下列3檔基金增加揭露基金可進行證券借貸,且以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為證券借貸之上限:

1.摩根基金-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2.摩根基金-環球策略債券基金

3.摩根基金-環球天然資源基金

 

()調降下列5檔基金進行證券借貸之上限:

1.摩根基金中國基金之證券借貸上限改為5% (原為20%)

2. 摩根基金大中華基金之證券借貸上限改為10% (原為20%)

3. 摩根基金全方位新興市場基金之證券借貸上限改為10% (原為20%)

4.摩根基金環球新興市場機會基金之證券借貸上限改為10% (原為20%)

5.摩根基金新興市場股息收益基金之證券借貸上限改為10% (原為20%)

 

()增加揭露下列6檔基金可透過中港債券通投資於中國境內發行之境內債權證券:

1.摩根基金亞太入息基金

2.摩根基金複合收益債券基金

3.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4.摩根基金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券基金

5.摩根基金環球短債基金

6.摩根基金環球策略債券基金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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