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及木星全球系列基金之子基金終止國內募集及銷售通知
一.  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之9檔基金及木星全球系列基金之3檔基金(明細如下)終止在國內募集及銷售,將於108年12月31日生效(下稱「終止生效日」)。
二.自終止生效日起,將不再接受新增申購(原採定期定額扣款者除外)及轉入申購,但得隨時提出買回申請。
 
三.108年12月31日前為定期定額(不含小資扣、日日扣)之投資人,仍可依原契約繼續扣款,但不得增加扣款日期或提高扣款金額,且一旦申請終止扣款後即無法恢復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