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亞洲總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2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一、依據摩根投信通知,其經理之「摩根亞洲總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下稱「本基金」)及「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下稱「大美國基金」)2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下稱「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亦配合調整。
二、為配合本基金實務作業,酌修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一條第十三款有關營業日定義文字及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增訂無到期日次順位債券為投資標的並增訂相關投資限制。謹訂115年2月2日為施行基準日。
三、本基金之信託契約除前項修正外,其餘相關條文修訂,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四、大美國基金本次為因應投資人理財需求所新增發行受益權單位相關除外,信託契約其餘相關條文修訂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五、另參酌現行信託契約範本,旨揭2檔基金均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該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六、本次修正事項之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