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台灣成長基金」新增TISA類型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2025年12月29日

一、依據富達投信通知,經理之「富達台灣成長基金」新增TISA類型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二、旨揭基金增訂反向及槓桿指數股票型基金、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興櫃股票為基金投資標的並增訂其相關投資限制、新增TISA類型受益權單位及配合相關函令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而修訂基金信託契約。

三、旨揭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經金管會核准後,除下述第四點和第六點外,自公告日(114年12月9日)之翌日起生效。

四、關於旨揭基金增訂反向及槓桿指數股票型基金、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興櫃股票為基金投資標的並增訂其相關投資限制,其修訂之施行日期訂為115年2月11日。

五、為參與推廣「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制度」,擬新增發行本基金之TISA類型受益權單位,TISA類型受益權單位之首次銷售日另行公告,與TISA類型受益權單位有關之權利義務,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六、另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基金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本基金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得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俾利保護既有受益人權益,惟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七、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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