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基金-富達目標基金2020」清算事宜
一、依據富達投信通知,基於股東之最佳利益,經董事會授權,已決定依照本基金之章程及公開說明書中「本SICAV、基金或股份級別之清算」部分之規定,清算其總代理之「富達基金-富達目標基金2020」(下稱「子基金」) 。
二、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下同)114年9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56969號函核准在案。
三、子基金之清算時程:
(一) 清算開始日:股東通知之日期
(二) 截止日(最後買回及轉出日期):114年11月14日
(三) 關閉日:114年11月17日
四、自本股東通知之日期起,子基金之申購及轉換交易將被暫停。股東仍得於截止日當日下午4時(歐洲中部時間)之前之任何評價日,依相關評價日計算之每股淨資產價值(考量已累積之交易成本)辦理子基金之買回或轉換至本基金其他之境外基金(免收買回及轉出費用)。於關閉日,所有發行在外之股份將被強制買回,免收任何買回費用,並依公開說明書之規定依每股淨資產價值進行交割。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