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股票收益基金」及台灣未核備「FTIF-Templeton European Opportunities Fund」將併入「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潛力歐洲基金」通知
一、依富蘭克林投顧通知,有關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 (下稱「FTIF」)的台灣已核備「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股票收益基金 (下稱「消滅基金」)」及台灣未核備「FTIF-Templeton European Opportunities Fund (下稱「消滅基金」)」等兩檔基金擬併入台灣已核備「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潛力歐洲基金 (下稱「存續基金」)」之合併案,將於 2025 年 10 月 24 日生效。
(一) 「消滅基金」與「存續基金」股東若不想參與此合併案,得於最後交易日2025年10月17日(含)最後交易截止前免費進行贖回或轉換至台灣已核備 FTIF其他子基金。逾期未申請者視為同意基金合併。
(二) 合併產生的費用,包括法律、會計、保管和其他行政管理費用將由 FTIF的管理公司-富蘭克林坦伯頓國際服務有限公司 (Franklin Templeton International Services S.à.r.l. ) 承擔。
(三) 股東原持有「消滅基金」單位數將於合併生效日依兌換比率全數轉換至「存續基金」。
二、「消滅基金」因應此合併將受到以下交易限制:
(一) 自2025年7月24日起,停止受理消滅基金之新申購(含單筆、轉入及新申請之定時(不)定額投資)。
(二) 自2025年10月20日起,暫停受理消滅基金之現有股東新增申購(含單筆、轉入及原訂契約定時(不)定額投資)、贖回、轉換或移轉。
(三) 由「消滅基金」併入「存續基金」之定期定額投資人,原「消滅基金」之定時(不)定額投資將自合併後恢復交易日起,轉以「存續基金」為扣款標的持續扣款,惟原契約若有設定「中租靈活扣」之進階功能,包含定期不定額、單筆加碼、自動停利轉申購等,將於合併生效日後失效。
(四) 投資人如不欲繼續扣款申購「存續基金」者可辦理停止扣款。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