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中國股票基金」將自民國115年12月9日起終止在國內募集及銷售
一、依安聯投信通知,由於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預計將於民國116年3月調整「安聯中國股票基金」(下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之比例,調整後本基金將無法繼續符合台灣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為遵循國內法令規範,安聯投信已於民國115年10月20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50357975號函核准,終止本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自民國115年12月9日起生效。
二、本基金最後申購及轉申購(轉入)申請日為民國115年12月4日(含),自民國115年12月4日交易截止時間後,即不再接受本基金之新增申購申請(含單筆申請、轉申購(轉入)及新增之定期(不)定額或電腦自動交易投資之申請),贖回及轉出申請則不受影響。原以定期(不)定額或電腦自動交易投資機制等方式投資者,仍得按原訂契約持續投資,惟不得增加扣款日期、提高扣款金額、恢復扣款或變更契約約定條件。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