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可持續基建基金」擬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20日進行清算

2026年01月16日

 

一、依摩根投信通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截至114年12月22日,「摩根可持續基建基金」資產淨值約為1,080萬美元,根據摩根基金(單位信託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關於基金存續期之說明,若本基金資產淨值低於7,000萬美元(較小基金規模門檻),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有權決定終止本基金。由於本基金資產淨值已低於前述之基金規模門檻,且本基金未來成長潛力有限,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認為終止本基金符合投資人的最佳利益。

 

二、就此,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決議於115年3月20日清算本基金,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11月7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140360638號函核准在案。

 

三、本基金自115年1月15日交易截止時間起停止接受新申購/新定期(不)定額/轉入交易,惟既有定期(不)定額申購(不得增加扣款金額或扣款頻率)、買回或轉申購其他基金之作業,可受理至115年3月13日交易截止時間止(下稱「交易截止時間」)。本基金清算之股份類別及清算時程表如附件

 

四、另,本基金為「趨勢GO」基礎建設主題基金,若投資人的投組持有本基金,自115年1月15日交易截止時間起將無法再進行該投組的整組加碼,但仍能就投組中其他基金進行單筆加碼或申請整組贖回。若投資人於115年3月13日交易截止時間前未贖回整組投組,本基金將進入清算流程並於清算後自動從該投組中移除。

 

五、自115年1月16日(含當日)起至交易截止時間,辦理本基金之買回或轉換至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系列境外基金,摩根投信將不收取買回或轉換費用;惟前述費用不包含銷售機構對投資人收取的服務費用。

 

六、若投資人於交易截止時間後仍未採取任何動作,其持有之單位數將於本基金清算後轉為現金,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預定於清算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分配清算金額。

 

七、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將於115年2月27日起開始處分本基金資產。若資產淨值低於500萬美元,本基金之投資組合將全數轉為現金,屆時,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不再收取管理費,而本基金可能無法維持原有之投資策略及限制。

 

八、本基金清算相關的法律、郵寄及行政費用,預估為30,300美元,將由本基金資產支付。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會預留此費用,並自115年1月16日之本基金資產中扣除。若實際費用低於預估,超出部分將返還本基金,並將按持有比例分配予截至交易截止時間持有單位數之投資人;如實際費用超過預估,差額由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承擔。

 

九、當本基金的淨流出(例如:因買回申請)超過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預先設定的限額時,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可向下調整本基金每單位的資產淨值,以減輕預期的稀釋影響。有關調整機制的詳情,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中的「波動定價」章節。

 

 

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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