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馬來西亞基金」、「摩根菲律賓基金」及在台未核備之「JPMorgan Indonesia Fund」擬併入「摩根東協基金」相關事宜
一、謹通知「摩根馬來西亞基金」、「摩根菲律賓基金」及在台未核備之「JPMorgan Indonesia Fund」(下合稱「消滅基金」)自民國(下同)113年9月20日(下稱「合併日」)起併入「摩根東協基金」(下稱「存續基金」),前述合併係因消滅基金之淨資產已於一段較長時間內低於消滅基金信託契約規定之較小基金規模門檻(基金資產淨值少於70,000,000美元),經理人認為合併將可增加基金資產規模,不僅提供潛在規模經濟效益,亦提升基金管理效率;此外,存續基金投資於東南亞國家協會之成員國,相較於單一國家新興市場基金的消滅基金能更有效進行分散投資且符合投資人之最佳利益。此合併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4月10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38861號函核准在案。
二、消滅基金的相對應級別將於合併日自動轉換為存續基金之相對應級別,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三、因應合併作業程序相關日期(交易截止時間前)如下:
- 合併日:113年9月20日
- 消滅基金最後交易日:113年9月12日
- 轉入消滅基金最後交易日:113年9月11日
- 原存續基金持有人之申購、贖回及轉換交易將不會因合併作業而暫停交易,消滅基金併入存續基金之持有人則自113年9月23日起可進行本基金交易,惟配合集保及總代理人相關合併作業,單位數入庫存後才開放買回或轉出交易。
- 原設定之消滅基金定期(不)定額契約自合併日起,依原扣款金額及扣款頻率以存續子基金自動繼續扣款。
四、關於本次合併所產生與交易成本、法律、郵寄及其他行政相關的一次性費用將由消滅基金負擔,合併將不會對存續基金持有人之投資價值、成本或表現構成任何負面影響。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