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環球品牌基金」致股東通知書
一、鑑於本基金投資經理所仰賴之第三方資料供應商已調整其對化石燃料排除之分類方法,基金公司董事會業已決定對「摩根士丹利環球品牌基金」(下稱「本基金」)適用之化石燃料限制進行些許調整。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上述調整變更對本基金之風險狀況及現有投資組合不生影響,其整體之ESG方法或其他具拘束性之ESG相關特色均維持不變,將繼續依照SFDR第8條進行揭露。
三、股東通知書所載之調整修訂,生效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將載入日期為2025年9月之公開說明書中。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