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義銳榮靈活入息基金」即日起變更基金警語事宜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11月29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58298號函暨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十條規定辦理。
二、因旨揭基金名稱含有「高股息」、「入息」等字眼,可能引起投資人對股息發放有所期待,依據前揭規定,應於基金名稱後方加註相關提醒警語,相關變動已同步更新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並依規定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變更後基金名稱及警語詳如下:
(一) 「歐義銳榮靈活策略入息基金R2(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二) 「歐義銳榮靈活策略入息基金R4(澳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三) 「歐義銳榮靈活策略入息基金RM(歐元)(月配)(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四) 「歐義銳榮靈活策略入息基金RM2(美元)(月配)(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五) 「歐義銳榮靈活策略入息基金RM4(澳幣)(月配)(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六) 「歐義銳榮靈活策略入息基金RU2(美元避險)(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