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台灣卓越50ETF連結基金」修正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
一、依元大投信通知修正其所經理之「元大台灣卓越50ETF連結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
二、為避免因主基金停止交易,致本基金發生無法投資主基金受益憑證之情事而影響投資人權益,故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條第1項第12款所訂之營業日定義。三、另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時所衍生之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致本基金淨值被稀釋而影響既有受益人權益,將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相關規定增訂於本基金信託契約。
四、本基金修訂事項自114年4月24日起生效,惟涉及反稀釋費用相關規定,其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內容及修正後之公開說明書可於元大投信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及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下載。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