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環球基金系列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更新乙事
一、謹通知安盛環球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關於適用於巴黎協定基準(PAB)排除標準子基金的綠色債券說明,略述如下:董事會已決議,下列適用PAB排除標準之子基金的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附錄中說明:
(一) 排除標準不適用於根據《歐盟綠色債券規則》所發行之綠色債券;
(二) 對於其他類型之收益工具,則依 AXA IM 綠色債券評估框架,並穿透適用 PAB 之排除標準於此等工具融資之項目。影響之子基金:
1. 安盛環球基金-ACT潔淨經濟基金
2. 安盛環球基金-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
二、上述變更將於2025年5月21日生效。預期不會對子基金之風險概況、成本與費用及投資組合之組成造成重大影響。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