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基金停利轉申購至母基金作業,係以當日下午所取得之最新淨值與匯率,以庫存子基金單位計算,並且不含在途交易未完成之母轉子單位數所估算之報酬率,若達投資人設定之停利點,則於下一營業日執行贖回子基金全部庫存單位數轉申購母基金,舉例說明如下:
假設投資人設定停利點為 10 % 且今日為T日,下一營業日為T+1日,皆為交易日:
- 估算子基金報酬率所用之淨值(NAV)依照不同基金公司有所不同,通常為前一交易日( T-1日)或前二交易日(
T-2日)之淨值,或根據基金所投資的市場或註冊地是否因休市或其他原因以致無報價而有所不同;
- 估算子基金報酬率所用之匯率為集保提供之最新買回匯率,通常為T-1日匯率;
- 估算子基金報酬率係根據T日下午庫存子基金單位數進行估算,且不含在途交易未完成之母轉子單位數;
- 若估算之子基金報酬率已達停利點10
%,則於下一營業日(T+1日)下單執行停利子轉母,贖回單位數為今日(T日)下午估算時現有之全部庫存單位數轉申購母基金;
且不含在途交易未完成之母轉子單位數。
註:交易完成時間以TDCC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交易資料為準。